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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北监管局消费者风险提示:保险索赔依法依规,切勿轻信“人伤黄牛”

发布时间:2024-01-16

来源: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北监管局网站

  随着保险业深入发展,保险公司不断提升理赔服务质量,提供人伤理赔服务便民举措,如人伤垫付、共同委托鉴定、调解等服务,但仍有一些不法分子,专门为事故伤者代理理赔,收取高额代理费,通过不法手段向保险公司索赔,俗称“人伤黄牛”。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北监管局发布2024年第1期消费者风险提示,提示广大消费者依法依规索赔,切勿相信“人伤黄牛”。
  一、案情简介
  唐某骑电动车发生碰撞,造成多发性骨折。保险公司初步核定损失10万元,待手续齐全后即可理赔。“热心人”李某找到唐某称可代办保险理赔,帮其索赔20万。唐某按要求提供了身份证、银行卡等材料,签署了代理协议。协议约定代理费为赔偿金的10%,赔偿金低于20万则不收费,之后唐某对保险公司的电话和探访不予理睬。李某在唐某配合下伪造理赔材料,以伤者名义向公司索赔。保险公司审核时发现理赔材料疑点众多,协商无果后诉讼至人民法院,最终法院判决保险公司按前期核定10万赔付。由于唐某和李某签订了“代理协议”,李某向唐某索要10%的代理费,因未达到20万赔偿金,唐某拒绝支付。李某威胁若不支付代理费,则举报其伪造部分理赔材料,最后唐某支付了1万元代理费。此次事故,唐某不仅未得到“热心人”承诺的高额赔偿,还损失了1万元,唐某追悔莫及。
  二、案例分析
  本案例中李某是人伤理赔领域的“人伤黄牛”,其通过弄虚作假的手段,提高伤残等级,谋求利益最大化。该行为严重侵害了保险事故当事人利益,同时扰乱了正常的保险市场秩序。唐某轻信“人伤黄牛”承诺的高额保险金,最终导致个人财产受损。
  三、风险提示
  (一)勿信高额赔偿承诺。天上不会掉“馅饼”,发生保险事故后,消费者应通过正当合法程序进行索赔,不轻信“代理索赔”的虚假承诺,避免自身合法利益受损。有些消费者向保险公司提供虚假材料,沦为“人伤黄牛”们违法犯罪的工具,情节严重的,甚至会被追究刑责。
  (二)谨慎保管个人信息。消费者要提高个人信息保护意识,妥善保管重要身份信息、敏感金融信息。切勿将银行卡、身份证等重要单证轻易转交他人,以免被恶意使用或非法买卖,给自身信息安全埋下隐患。

  (三)通过正常渠道维权。消费者若对理赔金额有异议,可访问保险公司官网、拨打客服热线、与保险公司面对面寻求解决。如因保险合同内容与保险公司产生纠纷,可咨询各地市银行保险调委会申请调解,或依法通过仲裁、诉讼等法定途径解决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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